关于开展2012年上学期顶岗实习动员工作的通知(院教通[2011]112期)

作者: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时间:2011-12-05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2年上学期顶岗实习动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为了继续探索教师教育专业顶岗实习工作,进一步推进我院实践教学工作改革,完善教师教育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制度,提高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师范技能和素质,培养高质量的师范毕业生,更好地为地方基础教育服务,根据《2011年第十次院长办公会议纪要》(院政纪要〔2011〕10号)文件精神,我院将在2012年继续开展师范生顶岗实习工作,参照《关于2011年开展师范生顶岗实习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1]396号),结合以往顶岗实习工作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保证顶岗实习试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学院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顾 问:刘沛林

主 任:皮修平

副主任:刘福江 陈杰峰

委 员:王 鹏 张云峰 蒋 杰 邓双喜 廖建平 朱迪光

罗忠民 谭忠真 罗李平 游开明 张复兴 罗 文

饶 平 孟宪文 李 荣 魏书敏 王芳宇 汤 劲

魏书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顶岗实习组织和管理工作,办公室设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王鹏

各相关系应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系顶岗实习工作小组。

二、顶岗实习时间

2012年上学期。

三、顶岗实习地点

顶岗实习地点将根据县(市)教育局需求确定的,以中学为主,兼顾小学及其它。

四、顶岗实习学生的选拔及其申请要求

(一)选拔范围:

2008级、2009级在校全日制教师教育类各专业学生。

(二)申请选拔过程及要求:

1.2011年12月18日前,有教师教育专业的各系应广泛发动,鼓励学生自愿申报。有参加顶岗实习意愿的学生,在征求家长意见后,填写《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专业顶岗实习申请表》(附件1),并请家长在申请书上“顶岗实习安全事故责任书”专栏对应处签字。申请书暂留系部保留,待确定顶岗实习人员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

2.2011年12月21日前,系部完成审核推荐。各系应根据申请学生的综合表现,严格把关,选择品学兼优、能吃苦耐劳的优秀学生推荐参加顶岗实习, 并按照学生推荐顺序排序,填写《2012年上学期顶岗实习学生信息一览表》(附件2)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发送至hysysjk@163.com。

3. 教务处将根据系部所报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与顶岗实习县(市)中小学协调,确定顶岗实习选拔学生与人数,全院总规模不超过150人。

五、顶岗实习要求与管理

(一)实习内容与要求

顶岗实习的内容包括: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调查与教育研究。要求顶岗实习学生全程参加顶岗实习学校整个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具体如下:

1.教学实习。每位顶岗实习学生须完成不少于实习学校1个自然班一个学期相应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以及相关的教学工作任务,包括教学设计、备课、编写教案、试讲、课堂教学、指导实验、课后辅导、作业批改与讲评、考试与成绩评定、组织课外学习活动、进行教学专题总结等环节。要求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结束后提供完整的一学期备课教案。

2.班主任工作实习。顶岗实习学生在原任班主任指导下,学习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特点,包括了解班级情况、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开展日常班级管理、组织主题班会等活动。要求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结束后提供班主任实习手册,并完整记录实习期间所开展工作的有关内容。

3.教育调查与教育研究。顶岗实习学生可以结合专业特点和当前实习学校发展的需要选题,也可以根据个人的研究兴趣选题,进行教育调查与教育研究。鼓励学生围绕现阶段中学新课改背景下教育和教学某个具体问题展开教学研究活动。要求顶岗实习结束后,实习学生提供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调查研究报告。

4.鼓励顶岗实习学生撰写实习通讯稿件,并及时向衡阳师院报(投稿邮箱:hysybao@163.com)和顶岗实习网站(投稿邮箱:hysysjk@163.com)投稿,实习结束后需提交个人实习心得,参加学院评比与汇编。

(二)顶岗实习成绩评定

顶岗实习成绩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评定,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和顶岗实习工作小组协商初评,最后由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成绩由教学实习(占50%)、班主任工作实习(占40%)和教育调查与教育研究报告(占10%)三部分组成,分别评分后最后折算成总分,确定成绩等级。其中: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顶岗实习成绩评定,不限定优秀、良好名额比例。学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如期完成顶岗实习任务的,其实习成绩一律认定为不及格。

顶岗实习学生在完成实习任务后,按要求填写《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专业顶岗实习鉴定表》。该评定表由学院教务处审核后,由其所在系部教学管理人员放入学生档案,与《衡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鉴定表》具有同等效用。

(三)实习指导、检查

顶岗实习过程中,学院将适时组织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系负责人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项检查。

各系顶岗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应根据顶岗实习开展情况适时进行顶岗实习巡查与指导。各系应以岗前技能培训指导教师为基础,建立系顶岗实习联系人制度,按1:5的比例配置顶岗实习联系人,负责不定期与顶岗实习学生保持联系,了解其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学生开展课程自修,协助指导教师做好思想工作。

学院将向顶岗实习基地县(市)派驻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该教师常驻顶岗县市,指导教师工作职责见附件4。

六、 顶岗实习学生课程学习与课程考核

(一)课程学习

顶岗实习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所修课程采取自学与远程辅导、单独开班授课和随下届学生旁听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完成。对于人数较少的系部,实习生应积极与相应课程任课教师、教学指导教师联系,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各相应学科教师应大力支持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工作,尽最大努力帮助学生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对同一年级同一专业有较多人数同时参加顶岗实习的情况,教务处将视情况在学生顶岗结束后,组织单独开课。

(二)课程考核

顶岗实习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所修课程,采用灵活的考核方式。对自修课程,可在实习结束返校后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其考试成绩作为课程成绩记入成绩册;单独开班授课和随下届学生旁听课程,按照相应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大四顶岗实习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可与实习调查报告(或研究)相结合;部分公共选修课程学分可以用顶岗实习奖励学分代替。

七、顶岗实习学生所享有待遇

(一)顶岗实习期间,学院会同各县(市)教育局、顶岗实习学校对每位实习学生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

(二)顶岗实习是我院支持地方基础教育、加强与地方中学联系的重要举措。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间,除享受规定的补助外,还享有与在校学生同等待遇,其顶岗实习期间的表现,在入党、年度评先评优和各类奖学金评定活动中,可作为重要依据。毕业时,学院就业指导部门对其给予优先推荐。

八、其他

(一)有师范专业的教学系部,应推选1名工作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的驻点顶岗实习指导教师(附件3)(连同附件2在12月21日前报实践科,电子稿发送至hysysjk@163.com)。学院根据各系上报情况,确定并派遣驻点实习指导教师,派遣时间为一个学期。

(二)对参与顶岗实习的大四学生,原则上应能坚持完成所顶岗实习学校的全部教学任务,如因就业工作单位需要,可适当提前结束顶岗实习工作。

(三)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由学院另行制定执行,不计入学院统筹工作津贴。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专业顶岗实习申请表.doc

附件2:推荐2012年上学期顶岗实习学生信息一览表

附件3:2012年上学期推荐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情况表

附件4:教师教育专业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教务处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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