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学生下水游泳的通知
作者: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时间:2013-05-15 点击数:
关于严禁学生下水游泳的通知
各系院:
夏季来临,天气逐渐转热,学生涉水、游泳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增多,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学生在校期间以任何理由到江、河、湖、塘等任何水域游泳,违者后果自负。
二、学生在校期间私自到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属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衡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进一步健全落实学生信息反馈渠道和制度,一旦发现情况,确保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制止和处理。
四、各系院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将本通知认真传达到各班级和全体学生,使学生认识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险性,自觉杜绝私自下水游泳行为。
学生工作处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