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继续探索教师教育专业顶岗实习工作,进一步推进我院实践教学工作改革,完善教师教育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制度,提高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师范技能和素质,培养高质量的师范毕业生,更好地为地方基础教育服务,结合以往顶岗实习工作经验,现将我院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申请2011年上学期顶岗实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保证顶岗实习试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学院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顶岗实习组织和管理工作,办公室设教务处。办公室主任:宋毅军。
各相关系应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系顶岗实习领导小组。
顶岗实习地点安排在常宁市、耒阳市、衡东县和澧县所属中、小学,但以中学为主,兼顾小学。
2007级、2008级在校全日制教师教育类各专业学生。
根据协议顶岗县(市)中小学需求,学院确定顶岗实习选拔专业与人数,将另行通知。
各系在选拔相关专业学生顶岗实习中,应广泛发动,适当超出需求学生人数。
1. 2011年1月20日前,有教师教育专业的各系部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学生自愿申报。有参加顶岗实习意愿的学生,需填写《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专业顶岗实习申请表》(附件1),假期回家征求家长意见,并请家长在申请书上“顶岗实习安全事故责任书”专栏对应处签好名。
2.2011年2月21日前,系部审核推荐。学生返校后,应及时将《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专业顶岗实习申请表》上交系部,各相关系部将根据具体顶岗学生人数,选择品学兼优、能吃苦耐劳的优秀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并做好相应的顶岗实习培训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顶岗实习的内容包括: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调查与教育研究。要求顶岗实习学生全程参加顶岗实习学校整个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具体如下:
1.教学实习。每位顶岗实习学生须完成不少于实习学校1个自然班一个学期相应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以及相关的教学工作任务,包括教学设计、备课、编写教案、试讲、课堂教学、指导实验、课后辅导、作业批改与讲评、考试与成绩评定、组织课外学习活动、进行教学专题总结等环节。要求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结束后提供完整的一学期备课教案。
2.班主任工作实习。顶岗实习学生在原任班主任指导下,学习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特点,包括了解班级情况、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开展日常班级管理、组织主题班会等活动。要求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结束后提供班主任实习手册,并完整记录实习期间所开展工作的有关内容。
3.教育调查与教育研究。顶岗实习学生可以结合专业特点和当前实习学校发展的需要选题,也可以根据个人的研究兴趣选题,进行教育调查与教育研究。鼓励学生围绕现阶段中学新课改背景下教育和教学某个具体问题展开教学研究活动。要求顶岗实习结束后,实习学生提供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调查研究报告。
4.鼓励顶岗实习学生撰写实习通讯稿件,并及时向衡阳师院报投稿(投稿邮箱:hysybao@163.com),实习结束后需提交个人实习心得,参加学院评比与汇编。
顶岗实习成绩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评定,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和顶岗实习工作小组协商初评,最后由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成绩由教学实习(占50%)、班主任工作实习(占40%)和教育调查与教育研究报告(占10%)三部分组成,分别评分后最后折算成总分,确定成绩等级。其中: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顶岗实习成绩评定,不限定优秀、良好名额比例。学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如期完成顶岗实习任务的,其实习成绩一律认定为不及格。
顶岗实习学生在完成实习任务后,按要求填写《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专业顶岗实习鉴定表》。该评定表由学院教务处审核后,由其所在系部教学管理人员放入学生档案,与《衡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鉴定表》具有同等效用。
顶岗实习过程中,学院将适时组织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系负责人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项检查。
各系顶岗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应根据顶岗实习开展情况适时进行顶岗实习巡查与指导。各系应以岗前技能培训指导教师为基础,建立系顶岗实习联系人制度,按1:5的比例配置顶岗实习联系人,负责不定期与顶岗实习学生保持联系,了解其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学生开展课程自修,协助指导教师做好思想工作。
学院将向顶岗实习基地县(市)派驻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该教师常驻顶岗县市,指导教师工作职责见附件4。
顶岗实习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所修课程采取自学与远程辅导、单独开班授课和随下届学生旁听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完成。对于人数较少的系部,实习生应积极与相应课程任课教师、教学指导教师联系,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各相应学科教师应大力支持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工作,尽最大努力帮助学生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对同一年级同一专业有较多人数同时参加顶岗实习的情况,教务处将视情况在学生顶岗结束后,组织单独开课。
顶岗实习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所修课程,采用灵活的考核方式。对自修课程,可在实习结束返校后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其考试成绩作为课程成绩记入成绩册;单独开班授课和随下届学生旁听课程,按照相应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大四顶岗实习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可与实习调查报告(或研究)相结合;部分公共选修课程学分可以用顶岗实习奖励学分代替。
(一)顶岗实习期间,学院会同顶岗实习学校对每位实习学生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
(二)顶岗实习是我院支持地方基础教育、加强与地方中学联系的重要举措。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间,除享受学院规定各类补助外,还享有与在校学生同等待遇,其顶岗实习期间的表现,在入党、年度评先评优和各类奖学金评定活动中,可作为重要依据。毕业时,学院就业指导部门对其给予优先推荐。
(一)参与顶岗实习的系,应推选1名工作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的顶岗实习指导教师(附件3)。学院根据各系上报情况,确定并派遣驻点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派遣时间为一个学期。
(二)对参与顶岗实习的大四学生,考虑到毕业生离校,顶岗实习工作将安排在6月1日前结束。
(三)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由学院另行制定执行,不计入学院统筹工作津贴。